招聘1名幼儿教师(劳务派遣)
因工作需要,现需招聘1名幼儿教师派遣至东方市第三幼儿园工作,具体招聘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;
2.有责任心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服从工作安排;
3.无传染性疾病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4.以下人员不得应聘:
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2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(3)涉嫌犯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(4)受党纪、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、刑事或治安处罚的;
(5)公安、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、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;
(6)失信被执行人;
(7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(二)岗位人数及条件
1.幼儿教师:
(1)招聘人数:1人(招满即止);
(2)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;
(3)学历:专科及以上学历(学前教育专业);
(4)年龄:原则上35岁以下(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);
(5)身心健康、热爱学前教育、对待幼儿有耐心、有较强的责任心、团队合作意识强;
二、应聘材料提交方式
线上提交: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《应聘表》(见附件)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(幼儿园教师资格证)、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(名称:姓名+应聘岗位)发送至2034043750@qq.com邮箱。
注: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提交资料。
三、面试
对应聘者投递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核,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以电话通知方式邀约面试(对未能邀约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)。
四、薪酬待遇、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
1薪酬待遇:3000元/月(含个人社保部分)。
2.用工形式:由东方宏大人力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,并派遣至东方市第三幼儿园工作。
3.工作地点:东方市第三幼儿园。
五、其它
1.最终入职事宜将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电话方式进行通知,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,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接收入职信息的,责任自负;
2.应聘者被聘用后需做入职体检,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;
3.应聘者对个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一经发现存在虚假、伪造等不实信息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4.我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应聘者索要财物,请应聘人员甄别,谨防受骗。
咨询电话:0898-25563638
附件:《应聘表》
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
2023年2月21日